2017年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17〕18号)文件精神,2017年湾里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中旬至8月下旬
二、申请认定的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备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各项条件,详见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17〕18号)文件。
(二)申请人户籍属湾里区的社会人员及地处湾里区境内的高校2017届统招应届毕业生。
三、认定程序
(一)信息发布,政策法规宣传(4月上旬)
我区所有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信息均在湾里区教科体信息网(网址/)公布。凡属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请务必密切关注该网站。如因个人未及时浏览网站而错过认定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4月10日—4月18日6月13日至6月15日)
1.凡户籍属湾里区的社会人员及地处湾里区境内的高校2017届统招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6月底毕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参加教师资格网上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网报时间:第一阶段:2017年4月10日至4月18日工作日期间,所有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第二阶段: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工作日期间(只针对取得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上传与考试(测试)报名相同的照片,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交我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
3.申请人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如出现不一致情况,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4月20日至4月28日、6月21-6月22日)
1.教师资格认定申报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带齐相关审核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局(湾里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我区在4月20日-4月28日完成第一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证人员初审及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4日);6月21日-6月22日完成第二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确认地点为湾里区岭秀街1号湾里区行政中心8楼858室。
2.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委托县区受理教师资格认定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申报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经我局资格初审后,需自行带好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前住南昌市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复审,具体事宜请登陆南昌市教育信网(http://www.ncedu.com.cn/index.htm)查看。
3.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分别应提交下列材料: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高校学籍登记表》);
⑥网络打印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核验);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含:体检表原件一份。
(2)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核验);
⑦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含:体检表原件一份。
(3)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以学校为单位,逐人建档集中预审。确认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身份后,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由学校提供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网络打印的中职学前教育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过渡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参加三个月以上幼儿园毕业实习证明和鉴定书;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含:体检表原件一份。
(四)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4月19日-21日、4月24日-28日)
1.体检时间:4月19日-21日、4月24日-28日上午8:00开始
其中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证人员体检时间为4月19日,领取体检结果时间为4月21日。
2.体检地点:南昌市第四医院(云湾公路、区环保局旁,乘170路公交至招贤镇站下即可)
3.体检结果领取地点:南昌市第四医院门珍大楼1楼。
4.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人员务必带好体检表及本人身份证;体检前一天不得饮酒、不得熬夜,体检当天不要进食,7:50之前务必到达体检医院,按照导医人员的安排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完成后,体检表交医院收回,体检表上注明申请学段及学科。
5.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0〕09号)、《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和赣教师字〔2014〕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6月上旬)
对申请认定2017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面试试讲,面试试讲内容是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工作安排在6月上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网上通知。
(六)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定(6月中下旬)
组织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对我区2017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认定。
(七)网上认定,发放证书(7月中旬-8月)
对我区2017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核对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原件无误,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按照认定权限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认定操作,予以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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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湾里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