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烈山区2017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的通知》,和淮北市教育局的相关通知,为做好我区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认定范围
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认定对象
(1)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含参加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且面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件1.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2017年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出具。
学历条件
①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②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普通话条件
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网报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见附件
四、其他要求1.申请人应是年满18周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人员;
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由高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受理。
申请人通过现场确认后,领取体检表,到烈山区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
(具体安排见附件)
烈山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0日
附件:
烈山区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通过相关媒体宣传办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上报名时间:我区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20日-6月21日(期间6月2—6日系统维护,网站不开放。逾期网络受理系统将自动关闭)。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并按教师资格种类选定对应的认定机构。
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5.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申请人必须牢记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6.申请人网上完成填报信息后,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规定要求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本人在指定处签名)二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一份(到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二、现场确认1.在烈山区教育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人员,现场确认时间:6月20日-6月22日;现场确认点及联系人附后。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必须由申请人参加现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2)《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1份。
(3)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6)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7)另交小二寸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符合条件的申请教师资格证人员,于6月20日—6月23日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检
四、审核认定阶段
审核申请信息。
通过审核生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3.下载数据并打印教师资格证书。
五、发放教师资格证书:七月中旬。
备注:
确认地点:烈山区教育局教育人事办(烈山区政府三号楼三楼,乘117、118路公交车到杨庄矿工人村东头下车,向东300米路北。)
联系人:高永正
联系电话:0561—4083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