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省抚州市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特别说明四点】:
1.文件依据:《关于2017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7号)。
2.认定程序:(1)网上报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2)现场确认;(3)体检;(4)上网认定,发放证书。
3.材料要求:现场确认材料请务必按文件要求准备,尤其是“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在页面的“打印选项”中选择A3纸正反打印两份。其他材料缺一不可,并符合要求,否则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4.学历认证要求:①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②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必须附上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③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现场确认时视情况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人无法前往,可委托他人持申请人委托书按要求携带认定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但体检(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必须本人亲自参加,严禁代替。资格审查贯穿认定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包括各类证件),一经查实即取消认定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其他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地点:抚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
(市内乘1路、31路、高铁1路公交车可直达)
咨询电话:0794-8216806;0794-8263417
2.现场确认时间及人员安排
第一阶段:2017年4月10日至4月18日申报人员现场确认安排
2017年4月11日-21日,户籍在抚州辖区内的社会申报人员;
2017年4月24日-28日,抚州辖区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师范类、非师范类)。
第二阶段: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申报人员(只针对取得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安排
2017年6月14日-23日,户籍在抚州辖区或辖区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已取得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报人员。
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双休日除外)
3.申请人员现场确定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分别应提交下列材料(材料都要按顺序叠放好):
(1)通过学校预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备注:1.打印时,在页面的“打印选项”中选择A3纸正反打印,不改变表格样式;2.封面内页签名处必须亲笔签名;3.贴照片处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小2寸正面免冠照)。】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同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⑥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
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备注:1.打印时,在页面的“打印选项”中选择A3纸正反打印,不改变表格样式;2.封面内页签名处必须亲笔签名;3.贴照片处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小2寸正面免冠照)。】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同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⑥网络打印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www.ntce.cn)上进行核验);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
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备注:1.打印时,在页面的“打印选项”中选择A3纸正反打印,不改变表格样式;2.封面内页签名处必须亲笔签名;3.贴照片处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小2寸正面免冠照)。】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同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www.ntce.cn)上进行核验);
⑦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
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关于现场确认提交材料的说明
(1)申请者严格按照不同的身份,分别提交不同的材料,材料必须齐备,必须按上面序号依次叠放好。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必须据实填写,第4-11栏必须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加盖公章。
(3)在“抚州教育网”(www.jxfze.gov.cn)首页“信息公开--行政审批--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专栏(http://www.jxfze.gov.cn/list-132-1.html)上打印好《抚州市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一份并填写好个人信息,现场确认时由认定机构编号并加盖公章。
5.体检。统一体检初步安排在6月23日左右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教育局通知为准,体检公告将于6月18日左右在“抚州教育网--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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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抚州市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抚州市教育局
2017年3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