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关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郑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17〕166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省、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工作安排和我区实际情况,现将上街区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上街区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3.工作单位在上街区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4.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二)申请人员分类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申请人:
1.第一类申请人: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学籍在上街区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个人条件准备和网上注册申报阶段
1.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其余申请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二)体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体检。
(1)体检地点
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南院)
(2)注意事项
A、提前在网上下载体检表,贴好照片、填好表头;
B、在规定时间段内早上空腹体检;
C、体检之后当场领取体检结果并妥善保存。
2.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街区教体局人事科现场报名、提交材料,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受集体报名。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籍在我区的申请人另需提交居民户口簿;户籍不在上街区但人事关系在我区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网上记录或由社保局开具的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8)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招生计划表、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三)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关注上街区教育信息网,及时到上街区教体局人事科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4月10日—5月12日,上午8:30-21:00(周末除外)。
(二)体检时间:5月9日-5月12日。
(三)现场提交材料时间:5月15日—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四)领取证书时间:领取证书届时在上街区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五)咨询电话:0371-68932126。
2017 年 4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