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5号)精神,现将我市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申请种类 |
时间 |
地点 |
说课室 |
候考室、备考室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2017年04月20日 8:00 |
南雄中学王锦辉综合教学楼 |
七楼 |
六楼 |
小学教师 资格 |
2017年04月20日 8:00 |
南雄中学王锦辉综合教学楼 |
七楼 |
六楼 |
初中教师 资格 |
2017年04月20日 8:00 |
南雄中学王锦辉综合教学楼 |
七楼 |
六楼 |
高中教师 资格 |
2017年04月20日 8:00 |
南雄中学王锦辉综合教学楼 |
七楼 |
六楼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
2017年04月20日 8:00 |
南雄中学王锦辉综合教学楼 |
七楼 |
六楼 |
二、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按照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和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来确定,即: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为高一教材;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为八年级教材(化学科为九年级教材);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为五年级教材;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为大班教材;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为中职学校一年级教材。上述教材是我市学校相应学科第一学期使用的版本。
测试方案:由测试点当场公布测试课题。
三、测试形式
测试形式为说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
四、有关要求
1、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成功,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务必于4月18日17:00前完成缴费,并将缴费凭证上交到南雄市教育局人事股;未按时缴费者,则不安排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于4月20日上午8:00前到达测试地点,迟到者视作自动放弃,不予以认定教师资格。
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3825197
南雄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