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永丰县开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7号)和吉安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吉安市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7年永丰县开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拟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省定网络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户籍在我县内且非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勾选本人户籍所在地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含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勾选本人户籍所在地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⑴第一阶段:2017年4月10日至4月18日工作日期间,所有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⑵第二阶段: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工作日期间(只针对取得2017年上半年(5月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教师资格申报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1.凡在我县申报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第一阶段申请认定人员于5月8日至9日工作日期间带好有关材料到县教体局人事股初审和现场确认;6月30日前完成对第二阶段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
2.教师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为《关于2017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7号)中规定的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合格者责任自负。具体材料为: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按要求贴好照片,(填写好相关内容,用A3纸打印);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
⑦《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好相关内容、盖好鉴定单位的公章);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照片四张(1寸)。
⑨往届师范毕业生须提供毕业以后历年(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8月31日前)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并提供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毕业学校开出的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幼儿师范应为幼儿园;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
⑩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须提供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主要为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2.测试时间:初中、小学、幼儿园初定5月下旬,高中初定6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试讲教材范围:高中试讲内容为:吉安市高中一年级现行教材。初中、小学、幼儿园试讲教材范围另行通知。
四、体检
凡在我县申报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带好体检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医院另行通知。
届时请关注永丰县教育体育局http://jtj.jxyongfeng.gov.cn/。
永丰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