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7〕26号)和《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南教师发〔2017〕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对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户籍在平塘县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社会人员。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所有申报人员必须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5月26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24:00。
申报人员请于2017年5月15日至26日到县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领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关表册(不接受下载表册),且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及照片等须与网报信息一致(照片为白底30mm×40mm彩照)。
(二)我县网报系统将于2017年5月26日24:00关闭,请申报人员务必于2017年5月26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备齐所需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恕不办理。
1.平塘县在职教师、户籍在平塘县的社会人员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为:平塘县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平塘县教育局。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为:黔南州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平塘县教育局。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点、时间和咨询电话
现场确认点:平塘县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平塘县商务中心十楼)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6月2日
联系电话:0854-7228109
(二)现场确认人员所需资料(一律用A4纸)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五年参加测试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6.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白底证件照(30mm×40mm)4张。
五、体检
凡申请符合认定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待定。
六、资格认定
对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所有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按照上级部门证书下发时间统一打印和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八、相关要求
1、申请人员必须认真核实网上填报的个人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无误。
2、申请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认定工作,逾期不办理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平塘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