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2017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7〕26号]和《安顺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安市教办[2017]2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符合条件的申办教师资格证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按省教育厅规定,从2016年起对持有省“两学(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将不再予以认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网址
网上报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网址为:
1、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非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入口。
2、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入口。
(二)网上报名时间:
根据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
2017年3月20日至5月26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7:30。
三、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2016年7月14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7:30。
(二)现场确认地点:
1、紫云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工作。
2、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携带材料: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贴2寸蓝底证件照)。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4)本人户籍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包括挂靠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退<离>休教师无需提供)。
(5)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需要近五年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同时交验原件,退<离>休教师无需提供)。
(7)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需提供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从今年起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方式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社会人员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退<离>休教师由原任教学校填写)。
(9)《安顺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要求在安顺教育网“教师教育科”专栏下载,A4纸双面打印,到所属确认点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盖公章;退<离>休教师无需提供)。
(10)原聘用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退<离>休教师提供,其它人员无需提供)。
(1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教师资格的,须提交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12)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彩色蓝底照片2张(须与上传网上申报系统同底)。
(申请人以上资料档案袋封面请用正楷字注明: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申请学科和联系电话)
四、要求
1、凡符合条件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信息的网上填报,并按时到现场确认点完成个人信息的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按省教育厅规定,今年起对持有省“两学(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将不再予以认定。
3、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
4、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咨询电话:0851-35237368
详情请登陆:紫云教育信息网、安顺教育信息网
紫云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