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州区各学校、幼儿园及社会人员:
根据教育部“须为春季国考合格者开展春季认定受理工作”的要求,我省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根据《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肇教人〔2017〕4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以下简称“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我区先就第一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定流程:(各流程的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下文)
一、认定范围
(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含2017年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仅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端州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肇庆,或为端州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社会人员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在编在职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重申不准跨地域和对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粤教语〔2010〕24号)精神,普通话水平测试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在我省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有效。
3.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认定时间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3月21日至3月29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受理认定
1、为了更好地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前期工作,所有申请人待网上报名后于2017年3月30-31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普通话证、学历证和学历认证报告(该报告认证时间至少需要15个工作日,肇庆市人才服务中心可代办或登录学历认定唯一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办理)等原件自行到端州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地址:肇庆市古塔中路二号端州区教育局七楼,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758-2279344)。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待报名资格审核结束确定人数后再定,届时敬请留意端州教育信息网的通知。
3、体检要求:待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后,成绩合格的人员再统一体检。(如不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可自行下载体检表贴好照片凭身份证到端州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后自行取回体检结果)
4、现场确认: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认定报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鉴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单位的有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出);
(7)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提供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劳动)关系在肇庆的证明材料(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交);
(9)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明(证书)材料复印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须缴费240元。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学历鉴定等费用,按规定另行缴纳。
端州区教育局地址:肇庆市古塔中路二号端州区教育局七楼,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758-2279344)。
附件:1、肇庆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表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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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端州区教育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