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教育局
关于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
根据内教师函〔2016〕65号《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达茂旗教育局2016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面实行网报,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 2015年10月17日—10月21日。每个工作日8:00-18:00。
二、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三、材料审核地点:达茂旗教育局师资科;
审核时间:2015年10月24日-10月26日
四、体检时间:2015年10月27日。
体检地点:达茂旗医院
五、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资格者,初中及以下种类的请选择认定机构:达茂旗教育局。
六、认定、编号时间:2015年11月1日---11日
七、证书打印及发放时间:2016年11月11日
七、上报材料的要求
需提交“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在认定时,除提供《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对于后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2.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两个年度(含试用期)以上的聘任合同。
3.近一年的教学业务档案。
所有附属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复印。
附:教师资格网上申报试点单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达茂旗教育局
2016年9月28日
达茂旗教育局关于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