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 山 市 教 育 局公开招聘职教专业课教师公告
根据《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及江山市政府办公室2012年第20号抄告单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职教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舞蹈教师1名,机械教师2名,财务会计教师4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舞蹈教师的要求是舞蹈类专业毕业,报考机械、财务会计教师的要求具有对口(相近)专业;未取得合格教师资格的录用人员,录用后一年见习期内未取得合格教师资格的,延长见习期;两年内未取得合格教师资格的,予以解聘。
3、招聘对象不限户籍,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82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4日-15日。
2、报名办法: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如实填写《2012年公开招聘职教专业课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一),每人限报一个工作岗位,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详见附件二)。
四、资格初审、交费
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须交纳笔试费120元。
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2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五、考试
1、专业理论水平测试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者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
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3倍的岗位,根据专业理论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入围),若报名人数大于等于计划数1:2又不足1:3的,则全部进入下一轮测试。测试分值100分,重点考察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
3、面试
所有笔试入围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分值100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职业倾向、应变能力、心理等基本素质。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及聘用
1、按专业理论水平测试(占30%)、专业技能(占40%)、面试(占30%)得出个人考试总分,根据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如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以专业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最新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2、对通过体检的应聘者进行考核,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聘用后实行人事代理,一年见习期满后经所在学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若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拟录用毕业生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不再递补。
4、历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审查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审查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复审未通过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5、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按时到学校报到的毕业生,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区云宾路18号);
联系电话:祝老师0570-4071670;黄老师:0570-4965213。
八、本招聘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附件:
1、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及学校财务人员报名表
2、报名材料清单
点击浏览该文件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