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学科 |
招聘人数 |
备注 | |
小学 |
小学语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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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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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英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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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
初中语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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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数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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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英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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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科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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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 |
制浆与造纸工程 |
1 |
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1 |
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 |
合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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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小学段新教师招考范围为: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湖州师范学院、台州学院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教育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二本及以上)。初中段新教师招考范围为: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教育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一本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小学和初中段新教师)招考范围为:全国“985工程大学”、全国“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一本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年龄和户籍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职高专业课教师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对象户籍不限。
(三)教师资格及专业要求: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非师范类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入选对象必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2.报考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如取得其他专业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按资格证专业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 网络报名时间和办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二)招聘形式
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业成绩以及在校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计分,再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根据综合素质情况按照1:2的比例择优通知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后按照综合素质得分和面试得分的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对象(参加面试考生数未达计划数2倍的,总得分在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经组织体检、考察后签订正式录用合同。报考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请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相互转告,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570—7022418 联系人:
龙游 县 教 育 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