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中小学语文教师10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高中、初中、小学语文或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8日至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衢州市区紫荆东路81号柯城区教育体育局(文化局)一楼(区退休教师协会活动室),报名联系电话:0570-3026894、3032638。
3、报名材料:考生应如实填写《衢州市柯城区中小学语文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和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时区教体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缴纳考试费用80元,低保家庭考生凭有效证明免交考试费用。
5、领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领取笔试准考证。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含材料写作)二门。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材料写作)采用闭卷形式。
笔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40分、教育基础知识60分(含材料写作3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单前如有自动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方法为上课和答辩,上课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答辩采用回答规定问题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
3、成绩计算。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分数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根据有关规定,体检时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政审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规定执行。
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核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考核合格拟录用人员在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柯城区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录用资格,不作递补。
新录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3年,2012年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的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见习期或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除考入全
附件:1、衢州市柯城区中小学语文教师招聘报名表
2、衢州市柯城区人事招考(聘)委托书(点击下载)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