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少体校体育训练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体育教练员(录用后纳入事业编制),现将招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共3名,其中田径(中长跑项目)、举重、羽毛球等专业各1名。
二、招考对象资格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体育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二)学历和专业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对应项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运动系训练专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对应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其中,羽毛球项目如未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需为获得过省级计划性赛事前三名的省级专业运动队队员);
3.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对应项目国家健将级运动员称号;
4.中专及以上学历、参加过对应项目全国运动会或获得过对应项目全国性单项比赛前八名的省级专业运动队队员。
(三)招考对象户籍不限。
(四)年龄18至26周岁(1986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招考办法
(一)网络报名
符合报考人员将报名表、自荐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等级运动员证、运动成绩证书、学校(或运动队)有关盖章证明(个人基本情况、运动成绩和政治思想表现等方面)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zh1018@163.com。
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30日下午5:00前。
(二)现场资格确认
根据报考对象的就读(训)学校、专项成绩以及在校(训)综合表现,由县教育局、县体育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需携带材料:网络报名时所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员当天参加面试。面试以上训练课或技能测试等为主要形式,面试合格分为70分。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教人〔2001〕407号)文件执行。
(五)考察及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公示后签订用人协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如报考者已与用人单位签署了聘用合同的,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予报考。
(三)录用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请符合报考对象相互转告,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570—7022418 联系人:朱老师
龙游县教育局 龙游县体育局
龙游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