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和《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教育教学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生管37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 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三元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指普通中学、小学、教育部门主管的幼儿园)面向全省招聘新任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二、 招聘学科、人数、条件
㈠招聘学科和人数
招聘中学教师7名,思品2名、地理、生物、历史、体育、音乐各1名。
招聘小学教师18名,语文8名、数学6名、英语2名、美术、体育各1名。
招聘幼儿园教师10名,其中面向三元区范围幼儿园代课教师1名。
招聘小学生管人员2名。
㈡招聘条件
1.中学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0岁(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0岁(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3.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0岁(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面向三元区范围招聘幼儿园代课教师1名,应在我区乡镇公办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满5年以上,且1998年在册的代课教师,身体健康,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岁(1970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录用的应聘者如果无毕业生报到证则编入工人系列编制。
4.中小学生管人员:招聘对象应在三元区乡镇小学、幼儿园从事代课工作满5年以上,且1998年在册的代课教师,身体健康,年龄在45岁(1970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学历为中专及以上学历,录用的应聘者如果无毕业生报到证则编入工人系列编制。
三、加分规定
㈠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规定,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及 “三支一扶”计划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3分。
㈡退役士兵按有关文件规定加分。
加分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有关加分的原件材料请于5月29日前送三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四、招聘程序
㈠报名
报名时间:3月30日—4月5日,应聘人员按省教育厅要求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其中面向三元区范围招聘代课的教师从委托考试窗口报名,幼儿园考生只报考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一门学科,生管考生只报考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一门学科)。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按规定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免笔试,于5月25日-5月29日到三元区教育局人事股参加面试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㈡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入围面试的竞聘人员于5月25—5月29根据招聘条件携带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㈢笔试: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省教育厅4月26组织的全省统一考试,具体见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考试通知,成绩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占总分40%(其中面向三元区范围招聘代课的教师不参加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1:1确定招聘人员)。
㈣面试:面试由三元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占总分60%,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基本技能、综合素质。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㈤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招聘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加权计算。
2.应聘岗位如有免笔试人员同时竞聘时,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3.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再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4.面向三元区范围招聘代课教师笔试成绩相同,按代课年限长短排列;若按代课年限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㈥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和奖励分的总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分学科按拟聘名额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向三元区代课教师招聘的人员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和拟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由体检人自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积分顺序从后一名递补。
㈦考核:考生体检合格后,应聘者要及时提交毕业生个人档案,区有关部门查阅档案、区级有关单位进行协审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生及综治情况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㈧聘用: 体检合格,分学科确定拟聘用名单,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将结果在区政府网站、市教育局网站和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批准聘用者,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期满视个人表现续聘,享受本区教师同等待遇。招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分配,签定聘用合同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五、纪律要求
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区教育局监察室电话:7991713
联系方式: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三元区政府)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7991700 邮编:365001
三元区委编办 三元区公务员局 三元区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