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教〔2016〕15号
泰宁县教育局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 〔2016〕5号)和三明市公务员局、泰宁县公务员局核准的二〇一六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3〕1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46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学历等信息,详见《2016年泰宁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此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专业对口,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7日至1998年3月17日出生)。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已就业者其就业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精神病史的;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7.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证明)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学历。
三、报名方法
1.报考者直接通过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请报考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点击“教师招考专栏”图标,进入网上招聘平台。
2.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3月18日-24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3.报名要求: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报考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报考者本人须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必须在资格复核时出具(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有无刑事处罚证明书、教师资格证及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网上报名时,同一学科有设置城区学校和乡镇学校岗位的,报考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的备注栏中注明报考城区学校或乡镇学校岗位,否则,视同报考乡镇学校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由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四部分组成。
(一)考试办法
1.笔试:4月17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的不予参加面试。
2.面试
(1)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同时接受县公务员局的指导和监督。县教育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技能、教学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3)若参加面试的对象只达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及以上。
(4)面试内容涉及到技能测试项目的,技能测试单项成绩应60分(百分制)及以上,达不到60分的以面试不合格论处,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