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东新区2015年秋季期“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泉塘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区工委管委同意,并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报玉林市教育局备案,我区决定通过“双向选择”方式从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泉塘小学(城区学校)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5年秋季期玉东新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泉塘小学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符合招聘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全国普通高校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执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
2.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学科一致或相近;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因学校原因暂不能提供者,需在毕业报到时提供,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4.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5.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
6.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具有积极进取精神和团队拼博精神,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形象气质较好。
四、报名、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玉林师范学院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
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8日(星期六)下午2:30—5:30
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行政楼二楼招生就业处信息发布厅(201室)
(二)广西师范学院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地点:广西师范学院长罡校区综合楼510会议室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2:30—5:30
地点:广西师范学院长罡校区综合楼510会议室
五、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分别在广西师范学院、玉林师范学院等高校以及玉林市人事人才网等发布招聘信息公告。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习成绩、学校鉴定意见、获奖情况等按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招聘工作采取试讲(讲课)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
4.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经“双向选择”招聘领导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与应聘者现场签定就业协议书。
5.考核。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认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
6.体检。参照《广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及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5年聘用合同。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核、体检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玉林市委组织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执行。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备案,在聘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七、招聘监督
2015年秋季期玉东新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泉塘小学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332603 玉东新区纪工委
八、本招聘公告由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解释。
咨询电话:0775—2669615 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
0775—2696613 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附件:2015年秋季期玉东新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小学教
师计划表
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玉林市玉东新区工委管委科教文体局
2015年11月20日
附件
2015年秋季期玉东新区“双向选择”公开招聘
泉塘小学教师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单位情况 |
招聘 岗位 |
招聘条件 |
招考 范围 | |||
单位 名称 |
经费 来源 |
招聘 人数 |
名称 |
学历 |
教师 资格证 | ||
1 |
泉塘小学 |
财政 拨款 |
11 |
语文 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语文 |
2016年全国 普通高等应届 毕业生 |
2 |
财政 拨款 |
11 |
数学 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数学 |
2016年全国 普通高等应届 毕业生 | |
3 |
财政 拨款 |
1 |
艺术教师(美术) |
本科及以上 |
美术 |
2016年全国 普通高等应届 毕业生 | |
4 |
财政 拨款 |
1 |
艺术教师(音乐) |
本科及以上 |
音乐 |
2016年全国 普通高等应届 毕业生 | |
5 |
财政 拨款 |
1 |
计算机 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 |
2016年全国 普通高等应届 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