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精神,经区编委会议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16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13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16年教师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范围为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上述对象符合相应招聘岗位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仪态端庄,语言流畅,思维敏捷,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强。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五)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七)自愿在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五年以上。
(八)2016年7月31日以前须按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放宽到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九)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
(一)凡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学科的需求,以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或证明)认定的学科与应聘岗位对口。每位人员只能选择《招聘信息表》中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应聘。
(二)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4:00。
(三)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重庆市北碚区)。
(四)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复印件。
2.本人自荐书1份(含学校推荐书、在校学习学科成绩表或证明书、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3.1寸免冠照片2张。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供查验)。
5.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确定为拟聘人员后收取)。
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纪检部门派人全程监督下,由区人社局、区教委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试考核采取“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时间初定12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后现场通知。
1、专业科目测试: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测试以上课或答辩或笔试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