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教育局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东北师范大学及其他部属师范大学2016届免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崇州市2015年选聘优秀免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中与学科相对应的专业。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多功能厅3
(三)报名程序
按规定程序进行。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学校(院、系)推荐材料,免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招聘程序
(一)面试。由招聘学校专家组审阅毕业生推荐材料,进行个人交流,初步了解学生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合格者填写《崇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进入测试阶段。
(二)组织测试。确定测试名单后,在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由专家组通过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测试,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态和板书等能力进行打分。
(三)确定拟签约对象与签约。根据面试与测试结果,按岗位需要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凡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按协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崇州市人社局报到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期限为六年),在此期间不得办理调动等手续。
(二)直接选聘工作结束后,按上级文件规定由崇州市人社局审核后报成都市人社局备案审批,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其它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2、凡签订就业协议的双方违反协议内容需赔偿违约金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
3、公开选聘全过程由市人社局、市编办指导,市纪委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