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再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资格审查公告
在2015年6月19日开展的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资格审查中,部分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根据《2015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的规定,需对有关岗位通过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现将2015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再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予以公告,并就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再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县区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
照顾加分 |
笔试总成绩 |
岗位排名 |
陆川县 |
陆川县教育局下属学校 |
4509220010 |
6 |
尤晓菲 |
450900101221 |
女 |
39 |
46.5 |
0 |
85.5 |
23 |
二、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考生须在2015年6月26日前到陆川县教育局(陆川县温泉镇东滨路,联系电话0775-5329517)完成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要求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报名系统上打印的《2015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
3.符合所报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院校证明);
4.符合所报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2013-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应提供由所读院校出具的关于“师类,毕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证明、普通话考试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考生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考试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有广西或玉林市、县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考生须提供)。提供此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此证明的,取消录用资格。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对照所报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准备齐全需要审查的材料)。
四、关于面试资格审查的其他规定
1.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面试资格审查部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因特殊原因需由别人代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须由考生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和代办事项,委托人亲笔签名等。)
3.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查部门同意,可先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传真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合格才能参加面试。
4.面试资格审查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递补人选的面试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5.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6.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按要求用有关证明材料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后,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才具备录用资格。
7.决定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出具书面的《关于放弃2015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的声明》(注明所报岗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本人亲笔签名),并寄送或传真到相应的面试资格审查部门。
玉林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