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行为道德。
3、身体健康。
4、2010—2011届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和相应专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可以报考。
5、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和学历要求。
6、年龄在18到30 周岁之间(截止报名日)。
7、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3月25日前取得。
8、户籍截止时间2012年3月20日前,不包括入学时迁入高校的户籍。
二、招考中小学文化课教师
(一)招考学科及人数
1、中学(含中职学校)教师(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合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地理 | 体育 | 信息 技术 | 音乐 | 心理学 | 通用 技术 |
18 | 2 | 3 | 2 | 1 | 1 | 3 | 1 | 2 | 2 | 1 |
合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信息 技术 | 特教 | 心健 | 科学 | 品德与 生活 (社会) |
285 | 115 | 100 | 25 | 10 | 10 | 10 | 5 | 3 | 3 | 2 | 2 |
(二)报考范围和对象
1、中学教师(含中职学校)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0—2012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福州地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福清籍(福清户口)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
(2)2010—201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共六所,不含分校或办学点)普通全日制师范福州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地区生源、福清籍(福清户口)的本科毕业生。
2、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0—2012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福清生源或福清籍(含福清户口)毕业生(大专须为师范类);
(2)2012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福州地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毕业生(大专须为师范类)。
(三)专业要求
毕业生报考原则上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下同)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硕士及以上学历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还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按学科方向(未分学科方向的允许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参加本学科招考。小学数学学科岗位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生物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学科岗位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政教、历史、地理、法学及人文教育(历史学科方向)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科学学科岗位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教育技术及人文教育(地理学科方向)专业毕业生报考。政治专业可报考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报考小学语文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中小学教师岗位不能兼报。
三、招考幼儿园教师(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一)招考人数90名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要求
1、2010—2012届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福州地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福清籍(福清户口)师范毕业生。
2、2010—2012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的福州地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福清籍(福清户口)毕业生。
暂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可先参加幼儿教师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两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能兼报中小学教师岗位。
四、报名办法
(一)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招考对象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日—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