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2012年福州市区中小学教师招考省统考学科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
2、拟聘用人员体检。拟聘用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 |
集中地点 |
参加对象 |
7月10日 下午3:00 |
福州第十五中学 (地址:台江区五一南路44号) |
招考拟聘用在小学岗位的人员 |
7月11日 下午3:00 |
招考拟聘用在中学(含职专)岗位及学校教辅人员岗位的人员;通过赴省外高校招聘、省教育厅及福州市教育局举办的供需见面会招聘拟聘用的人员。 | |
7月13日 下午3:00 |
福州市第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地址:台江区五一南路26号) |
招考拟聘用在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 |
3、签订就业协议。招考拟聘用中学、职专及学校教辅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应于7月16日与福州市、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用小学及幼儿园岗位的毕业生应于7月17日与福州市、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随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各高校提供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往届生还应按报考岗位类别根据招考公告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证及学位证等)。报考市属学校的,直接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报考区属学校的,先与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再报市教育局确认。
4、拟聘用毕业生档案转递。2012年市区中小学通过供需见面、省外招聘及招考拟聘用的毕业生应于8月1日前将本人档案转至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53号,邮编:350005)。档案寄存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的拟聘用人员由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统一调档,寄存其它人才中心(市场)的应于7月19日到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开具调档函。
5、办理商调手续。招考拟聘用人员中属在职人员的,应于7月18日到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领取商调函和调动登记表,并将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调出的商调函和调动登记表于8月3日前送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以便办理调档、审档、组织考核等有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根据招考公告规定,所有拟聘用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均应参加暑期岗前培训,有关暑期培训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通过福州教育网另行通知,请有关人员务必留意,并相互转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见习期内还应参加幼儿教师专业培训(有关事项由用人学校另行通知)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培训不合格或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7、拟聘用人员应于8月16日到市、区教育局办理正式报到手续。拟聘用的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应分别按各聘用岗位要求除随带本人身份证、己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毕业证书外,拟聘用教师岗位的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证(担任职业中专学校、高校专业教师及辅导员等岗位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拟聘用财务人员、网络管理员等学校教辅人员岗位的还应提供会计证、网络管理员等有关技能证书。
附件:2012年福州市区中小学教师招考省统考学科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