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阳光操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科目 类别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体 育 | 音 乐 | 美 术 | 心 理 | 信息 技术 | 科 学 | 特 教 | 幼 教 | 小计 |
|
高中 | 面向2010-2012年硕士及以上学历普通全日制学校毕业研究生招聘,本科阶段为师范专业。 | ||||||||||||
小学 | 9 | 8 | 4 | 3 | 3 | 2 | 1 | 2 | 2 | 1 |
| 35 |
|
幼儿 |
|
|
|
|
|
|
|
|
|
| 30 | 30 |
|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分配,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持有报到证并在报考时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连江县籍毕业生。(对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可缓至办理就业前提供,但在面试审核时需提供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成绩证明材料以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1、高中教师:面向2010-2012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普通全日制学校研究生招聘,要求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对口,本科阶段为师范专业。
2.小学教师:面向2006年及以后普通全日制学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招聘。
(1)语文、数学、英语岗位:面向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招聘。英语岗位需对应专业;语文、数学除对应专业外,初等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按学科方向报考(未分学科方向的允许报考小学语文或数学学科);小学语文还允许师范类专业政教、历史及人文教育(历史学科方向)等文科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数学还允许师范类专业物理、化学等理科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2)信息、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学岗位:面向师范类或非师范类对应专业招聘,非师范专业的必须取得对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
(3)科学岗位:面向取得本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招聘,还允许师范类专业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教育技术及人文教育(地理学科方向)专业毕业生报考。
(4)特教岗位:面向师范类对应专业招聘。
3.幼儿教师:
(1)面向2006年及以后普通全日制学校大专及以上师范类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毕业生招聘;
(2)同时面向2009年及以后普通全日制学校大专及以上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招聘(正式聘用后需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四.报名
1.时间:4月1~10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进入福建自考网报名和网上缴费(网址:www.fjzk.com.cn),每位应聘者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即3个县、市、区的应聘,报考本县的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在外网络报名不方便的人员于4月1-10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连江县教育局自考办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费80元。
4.联系人:林科长、郑老师,联系电话:0591-26230015
五.考试录聘办法
1.考试及录聘方式:分笔试与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符合条件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直接参加面试,不必进行网上报名,于4月10日前随带相关材料到教育局人事科审核登记;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科岗位的笔试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工作委托福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岗位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总成绩根据笔试、面试两者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折算后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聘人选。若出现弃权情况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年龄大者依次优先录聘。
2、笔试内容: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每位考生必考科目)和专业知识(由考生选择其中一个相应学科专业)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详见福建省教育厅信息网)
3、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报考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及幼教专业教师等技能学科需另加技能或操作测试。
4、笔试时间:
中小学教师:4月21日(周六)(有变化的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拟录聘人员要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规定的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聘(体检费由个人负担)。
7、考核:拟录聘人员由教育局组织政审。
六、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报名。
2、除特殊岗位外,录聘人员原则上安排农村学校任教,考试成绩高者可优先选择任教学校。录聘后按照全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与聘用学校签订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若有亲属参加应聘的应回避。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连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