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等文件及我市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毕业生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12年长乐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学科和人数
(一)招聘对象:
1、本省生源尚未就业(指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下同)年龄30周岁及以下(截止报名日前)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研究生(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系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免费师范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不含分校及办学点)的非免费师范本科生。同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待就业报到证。
2、本省生源近三年来(2010-2012年,下同)尚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师范类特教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同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待就业报到证。
3、长乐市生源近三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师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同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待就业报到证。
4、曾在我市公办学校“三支一扶”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毕业生。同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待就业报到证。
5、现在我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代课人员。代课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截止2012年2月29日之前户口已落在我市;报考幼儿园招聘学科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招聘学科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中专学校招聘学科的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并取得学士学位;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对口;至报名截止日期在我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连续代课满两年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及以后出生)。
6、幼教学科兼招聘本省生源尚未就业的2012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体育、音乐、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近三年来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经进修达到国民教育系列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档案寄存福建省或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的长乐市户籍人员(截止2012年2月29日之前户口已落在我市),同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待就业报到证。
(二)招聘的岗位学科、人数:
计划招聘本、专科毕业生128名,其中职专招聘3名、小学招聘77名、特教学校招聘5名、幼儿园招聘43名(招聘的具体学科及人数见附件一《2012年招聘师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岗位计划表》)。招聘计划优先依次用于招聘我省免费师范生与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不含分校及办学点)的非免费师范本科生。免费师范毕业生指已与省教育厅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并取得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即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及陕西师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我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办法
(一)免费师范生招聘办法:这类毕业生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学校双向选择办法予以聘用,于3月30日前到我局人事科报名,逾期按其他毕业生招聘。
(二)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非免费师范本科生招聘办法:这两类毕业生只进行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考核。报考毕业生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的(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面试考核成绩双向选择,由我局和用人学校与其先签订就业协议,正式聘用前再进行组织考核、体检。
1、报名时间:3月26日至30日(双休日不受理),逾期按其他毕业生招聘。
2、报名地点:长乐市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方式:毕业生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每位毕业生报名时,最多可报2所学校,但只能报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一门学科。若考生报考的学校面试考核时间重复,可自行选择参加一所学校面试考核。
4、报名材料:见附件五。
5、面试考核及签订就业协议时间:具体时间在4月2日前公布在我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ljy.cn/),届时不再通知每位考生。
(三)其他师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含支教毕业生,代课人员,下同)招聘办法:
1、报名:毕业生按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一)填报志愿,每位毕业生只能填报职专或特教学校或小学或幼儿园的一个学科志愿。
(1)报名时间:4月1日至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毕业生可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支教毕业生按有关规定另加5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岗位学科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笔试定于4月21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笔试涉及30个科目所用的考试大纲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的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
(2)资格复核:面试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核,考生本人应于5月8日至11日向我局人事科提供报考材料(见附件五)。
(3)面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的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各类考生面试教材选用目录见附件四。面试时间定于6月-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地点及面试时间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组织考核和体检: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指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分数,应达60分),分岗位学科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中教师素质项目分数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学科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应达70分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核办法:由我局通过查阅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档案、报考相关证件等,考核毕业生在校表现情况以及报考资格等。考核成绩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办法:我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2010]43号和闽教人〔2011〕6号文件规定,对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进行体检。毕业生体检结论应为合格。体检结论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确定拟聘用对象:考核、体检结论均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
三、安排办法
(一)免费师范生安排办法:该类毕业生与用人学校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合格的,予以直接聘用,可安排小学、幼儿园。
(二)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非免费师范本科生安排办法:该类毕业生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按就业协议予以安排,可安排职专、小学、幼儿园。
(三)其他毕业生安排办法:报考小学教师的聘用对象安排农村学校;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聘用对象安排城区幼儿园、农村幼儿园和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学科志愿,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具体岗位(见附件二)。
四、其它有关规定
1、支教毕业生须提供经福州市公务员局确认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否则,不予录用。
2、城区两所新办幼儿园招聘的幼儿教师,编制、工资等人事关系先暂时寄存在实验幼儿园,待这两所幼儿园成立后,再予以转入。
3、本招考公告未尽事项,请咨询我局人事科(0591-28923771、28937379)。
附件:1、2012年招聘师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岗位计划表。2、2012年招聘师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具体岗位表
4、 考生面试教材选用目录
长乐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