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自考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文件精神,受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将承担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以下简称“教师招聘”)的统一笔试报名(网上报名)、笔试组织实施及成绩公布等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师招聘”笔试考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教师招聘”的笔试考务工作是我省全面推行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闽教人[2012]5号文件规定的公开招聘各阶段时间安排,及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教师招聘”方案,认真做好全省统一笔试的网上报名计划核对和应聘者资格初审、考试实施与管理、考试报名的咨询服务等考务工作,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二、“教师招聘”的笔试报名
“教师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请各地、各应聘者务必准确上网,避免误报名或上当受骗。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做好网络报名前准备及网报系统的调试和使用培训工作,并于3月中旬前公布网络报名具体办法。
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4月1日0:00(系统开启)~4月10日24:00(系统关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为防止网络拥堵,建议应聘者合理规划上网时段,以便顺利报考。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各市、县(区)教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应安排专人负责应聘者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
“教师招聘”笔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三、“教师招聘”的笔试安排
考试地点:全省共设9个考区(其中福州市与平潭实验区为同一个考区),分别由九个设区市自考办负责安排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具备组织考试相关条件的学校作为考试点。
2012年“教师招聘”笔试定于4月21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参见附件序号2至30),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的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
四、“教师招聘”的其他工作要求
1、本次笔试涉及30个科目所用的考试大纲于3月中旬前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不指定其它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应聘者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报三个以内(含三个)同一专业类别的岗位,但只能确定应聘单位所在地中的一个考试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所应聘单位同类别岗位间通用。
3、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全省集中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
4、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计算机网络评卷。
5、“教师招聘”的笔试成绩于5月10日前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向应聘者本人公布并通知相关市、县(区)教育局。
6、“教师招聘”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60%。
各市、县(区)教育局、自考办要高度重视“教师招聘”工作,严格按规范做好笔试报名、应聘者资格初审、考试实施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笔试工作顺利进行。考试结束后,请各地认真总结经验并形成书面材料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抄报: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编委办
抄送:各市、县(区)人事局、公务员局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2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