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招考对象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至4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福清市教育局人事科(福清市融城后埔街教育局大楼4层);联系电话:0591-85232540 。
3、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入学前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成绩单、协议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加分条件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
不参加笔试对象报名之前先到福清教育局信息网(网址:www.fqedu.gov.cn)公告栏下载填写《福建省福清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五、考试办法
采用笔试(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12年4月21日;笔试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2、面试
面试对象确定:
(1)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同一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符合中学教师招聘的对象实行单列招考,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中小学教师面试采取编写教案、片段教学、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面试主要侧重对考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测试,面试内容为考察考生说、弹、唱、跳、绘画等方面专业技能。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六、加分办法
1、符合招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经福州市教育主管部门确认的省内五所院校(包括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漳州师院、闽江学院)师范专业的20%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给予综合成绩加2分照顾。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岗位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岗位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招考条件的毕业生,给予笔试总分加5分照顾。
七、体检与考核
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根据计划招聘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加上附加分后的总成绩)从高至低,根据计划招聘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位次,根据名次排位进行现场择校。
若放弃体检考核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统一组织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指定医院应根据体检标准出具结论。
考核主要是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对象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而产生的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考核与体检的结果,按照择优聘用原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的人选将在“福清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上。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现场择校。择校后给予办理聘用手续和合同登记。各类招聘对象聘用后服务期满三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
十、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遵守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人事局《关于在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严肃干部人事纪律的通知》(榕委组综[2006]1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工作纪律,市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认真落实回避制度、保密规定。
十一、具体招聘方案请登录福州教育网、福清人事人才网和福清教育网查询。
十二、本公告由福清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福清市人事局
福清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