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湖北省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作出安排,现将鄂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网报时间:9月21日8:00—10月9日24:00;
2、现场确认时间:9月22日-10月16日(有效工作日);
3、证书颁发时间:12月15日。
二、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
教师资格申请人自行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广大教师资格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www.jszg.edu.cn),仔细阅读有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三、鄂城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申请对象:
我区户籍(城区、各街办、开发区、鄂城区)或工作单位在我区的申报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且申报条件符合。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书且其他条件符合的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2012年以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申请人进入系统后,请按照要求如实填报自己的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材料,到相关部门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签订承诺书。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选择鄂城区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申报的申请人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规律,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管理学生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3、申请人必须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教师类别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4、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身体健康,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在鄂州市中心医院体检我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规定的有关项目,且体检合格(必须使用湖北省规定的体检表,体检表张贴本人相片,体检表由医院提供)。
5、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鄂城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必须经现场确认方可生效,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教师资格申请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并提供体检合格证明;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及以上)及其复印件;
6、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府或工作单位出具思
想品德鉴定材料;
7、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以上提交审核的资料必须与申请人网报的信息一致,均由申请人自行以A4纸张正反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自备纸质档案袋1个,提交鄂城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审核(地点:市古城路115号,鄂城区教育局三楼办公室)。
8、网上上传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9KB,照片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近期免冠照片。现场确认时需带1张1寸纸质彩色相片(用于证书),与《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的照片同底。
9、教师资格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均需携带以上各证件原件,以备制作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电子档案,制作费用自理。
五、以上解释如有出入,均以教育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鄂城区教育局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