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现将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系统开放时间
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秋季开放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至12月4日。各市、县(区)具体网报时间段及认定工作进度安排详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
二、认定政策
认定范围及对象、认定条件、流程等,按照《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有关要求执行(国考人员查看:http://yzy.hftc.edu.cn/jszg/activity/view.asp?id=39&typeid=1、非国考人员查看:http://yzy.hftc.edu.cn/jszg/activity/view.asp?id=40&typeid=1)。
三、其他说明
鉴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到2015年12月31日结束,请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尤其是持有可作为申请依据的“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者,务必留意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流程完成相应的申请认定程序。
联系电话:0551-62831877;
电子邮箱:ahjszgzx@163.com
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