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监利县教育局2015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5〕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认定范围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凡符合国家《教师资格条例》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监利县且志愿申请教师资格者,均可申报。
二、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2015年4月20日8:00—4月30日18:00(有效工作日)
秋季:2015年9月21日8:00—10月9日18:00(有效工作日)
三、网上报名流程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相应申报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1.进入网报系统,阅读“申报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根据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
2.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
3.选择“现场确认点”,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4.填写个人详细信息。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无头饰;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文件大小在19.9KB以内)。网报结束前申请人选择了“暂存”信息的,可登录网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手机号码。
5.提交信息。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纽。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注册成功及登录相关信息。
6.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2份。
7.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纽,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不慎被修改。
四、现场确认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2015年4月21日—5月8日(有效工作日)
秋季:2015年9月22日—10月16日(有效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监利县教育局教师管理科(401室)
3.现场确认点联系电话:15717835228
4.现场确认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在线打印),并需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申请幼儿园学段或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或以上标准,其他类别需二级乙等或以上标准)。
⑤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需提供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非师范类教育类专业学生和2011年以后入学的学生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师范教育专业学生需提供入学前普通专任教师证明、入学考试时的课程考试单或在校期间的修学成绩单。
⑥《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组织办公室鉴定)。
⑦《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份(到县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⑧与网报同一底版的一寸照片1张,照片背面署本人姓名。
⑨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二维编码学历认定书、劳务合同等)的申请人在规定确认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应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将被录入“教师资格认定限制库系统”,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相关说明
1.申请人必须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为成功。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2.网上报名的电子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必须为同底照片。
3.《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可网上自行下载)和《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现场确认时到县教育局领取。
4.各种原件的复印件均要用A4纸复印,并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师范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非师范类)、普通专任教师证明和入学考试时的课程考试单或在校期间的修学成绩单(成人高等教育师范教育专业)顺序排放并用纸质档案袋装好。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