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富顺县2015年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工作安排,现将我县二O一五年秋季面向社会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我县公民(系富顺户籍或长期在富顺工作,长期在富顺工作指被机关企事业录用,并建立档案的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它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它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普通话应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达相应的等级。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申请程序
(一)网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四川省-自贡市教育局-富顺县教育局”。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10日——9月24日
(二)现场确认
1、所有申请人员均需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在职教师将相关材料交至学校(学区教育工作督导组)初审并签字盖章,学校(学区教育工作督导组)集中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确认。
社会人员自行到认定机构进行确认。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填写申请信息后双面打印(必须双面打印,本人承诺必须本人亲笔签名、表格不规范、照片不清晰不予受理)。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过期身份证不予办理)
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须是师范学历,其中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须是学前教育、幼师等相关专业)
④由本人填写的《富顺县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五)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
⑥《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附件六)。
由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公安派出所填写盖章。
⑦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
a、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加盖了档案保管部门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b、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加盖了档案保管部门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注:有师范教育专业的高等院校,其非师范专业的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选修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可作为认定教师资格的合格成绩。
据(川教函(2015)388号)文精神,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该政策不再有效,但2015年上半年及以前已选修合格的,有效期至2019年年底。
⑨近期正面半身免冠标标准一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好名字和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型、学科。(办证书用,请修剪好,所有粘贴相片、上传照片、办证照片必须一致)
⑩现场确认请自备档案袋一个。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9月22日——9月25日(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富顺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体检
经现场确认通过的申请人下载并用A3纸双面打印《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一),于规定的时间内持体检表到富顺县人民医院二门诊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完毕后体检表交体检中心。
体检时间:2015年9月26日,体检注意事项见体检须知(附件二)。
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体检,其结果无效。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对非师范类、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申请人员以及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学科(专业)评议组根据认定工作需要测试的人员安排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人员下载并双面打印《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四),并于测试前一周在“富顺县教育局网”下载检测题目。
测试地点、时间另行在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通知
(五)领证
时间:时间另行在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请牢记网上报名的注册信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联系电话(必填),及时查询富顺县教育局在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如因信息不全导致认定机构无法及时联系到申请人而造成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等环节,逾期不再办理,因个人原因未履行相关责任而导致的申报异常,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四、收费标准
按川价函[2008]99号文件精神,凡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收取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费200元/人·次,体检费由承检医院按照体检标准收取。
五、认定机构电话:
富顺县教育局人事股:(0813)7214380
注:
1、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教师资格申请表填写后用A4正反面打印,封面和填表说明为第一页,申请表内容及认定机构意见为第二页。
2、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人员可到自贡市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内)报名参加检测,电话:8125768
3、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补学和考试时间,详情请咨询各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电话:8760488
4、申请资格种类分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请正确填写。
5、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登陆自贡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6、附川教函(2015)387号中的《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供大家学习
按国家统一部署,四川省定于2016年3月起正式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为实现教师资格新老政策的顺利衔接,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师范类专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
1.2015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
2.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3.参加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师范类专业2015年及以前在籍学生,在2019年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申请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二、非师范专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
1.2015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年底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从2016年起省教育考试院不再组织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凡自愿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申请教师资格的,可报名参加2015年10月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最后一次自学考试(具体见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ceea.cn)。
2.凡2015年及以前未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以及虽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但在2020年及以后申请教师资格的,均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3.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三、其他事项
1.在其他试点省份报名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只能申请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不能申请参加过渡期内各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国(境)外高校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的,不能按师范专业人员认定办法执行,均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四、本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从发布之日30日后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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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附件二富顺县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体检须知
附件三富顺县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四能力审查表
附件五富顺县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报名表
附件六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