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5]2号)要求,现将武昌区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武昌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本辖区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按照武汉市教育局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选择武昌区进行现场确认,由武昌区教育局初审后报武汉市教育局认定。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或任教学校在武昌区的社会人员,武昌地区高校2015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等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资[2010]1号)精神,武昌地区高校2015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应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向武昌区教育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届毕业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申报材料交就读学校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一周,学校集中报武昌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武昌区教育局不受理应届毕业生的个人申请。
三、认定工作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4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5月4日—5日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公示时间:2015年6月5日
教师资格证书颁发时间:2015年6月10日
四、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1、申请人网上报名
2015年4月20日8:00至4月30日24:00,申请人自行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选择武昌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了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网报时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按要求按时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地点:武昌区教育局教研培训中心(武昌区首义新村159号,首义路小学旁边)
现场确认工作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8731511
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在武昌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任教学校在武昌区的申请人需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与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任教学校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凭据);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须提供毕业成绩表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须二级甲等);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和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中小学教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证书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
(2)从网报系统下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并在承诺书上签名(A3纸正反打印,贴二寸免冠登记相片,另再交一寸登记相片1张,与网报系统上传的相片同一底版。)
(3)《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由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鉴定盖章,现在读研究生提供在读证明,可由就读学校鉴定盖章。)
(4)《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体检医院可以提供,贴相片,由体检医院盖骑缝章,相片与申请表同底版。)
五、体检要求
体检到武昌区指定医院:亚心七医院(原武汉市第七医院,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联系电话:59595079
体检时间:2015年4月22日至4月30日上午(休息日除外,8:00~10:30,前二天尽量清淡饮食,当天早晨空腹。)
六、相关注意事项
1、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可在“武昌教育”网首页政策法规栏中查询。
2、申报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者,认定结果和证书的颁发时间,可于2015年6月15日左右关注“武汉市教育局网”的“认定名单公示”和“武昌教育网”的发证通知,并按规定的时间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武昌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电话:88922900
武昌区教育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