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滨海园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水平,经南通滨海园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5年南通滨海园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二)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至1997年8月期间出生);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5年(含)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及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不限户籍;大专学历的考生限本区内户籍或生源(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南通滨海园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8日09:00~15:00
报名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十楼东会议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须填写相应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可下载,一式两份,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2、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复印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5年(含)以上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复印件(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从事幼教工作5年(含)以上证明材料〔须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出具〕。
4、大专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5、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南通滨海园区网(www.ntbh.gov.cn)公告。
6、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南通滨海园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7、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8、资格复审通过者,于2015年9月2日(09:00--16:00)到南通滨海园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南通滨海园区金海路6号通州湾商务大厦404)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综合素质测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由南通滨海园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占分比60%,上述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教案设计(指定幼儿园相关教材,占分比40%)。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和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员名单在南通滨海园区网公告。并由南通滨海园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综合素质测试对象领取《综合素质测试通知》。对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收取费用100元/人。
(二)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由南通滨海园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时间和地点。详见《综合素质测试通知》。
2、测试内容及权重:(1)根据指定命题作简笔画,时间30分钟,占25%。(2)讲故事,考生根据给出的关键词进行故事即兴创编与讲述表演,时间5分钟,占25%;(3)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时间5分钟,占25%;(4)自选曲目,自编自舞,时间5分钟,占25%。
四个测试项目均以满分100分计算,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上述权重计算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三)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综合素质测试高分者),并在南通滨海园区网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园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按实收取。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滨海园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综合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的取综合素质测试高分者)。
五、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滨海园区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拟聘人员由社会管理局统一组织现场选择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优分选择学校后,由南通滨海园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必须满5年。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四)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综合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的取综合素质测试高分者)。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滨海园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和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1680054、0513-81680388。
监督举报:0513-81680046。
附件:1.2015年南通滨海园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2015年南通滨海园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南通滨海园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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