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海市银海区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5〕1号)和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编办《2015年北海市银海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北海市银海区招聘特岗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等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5〕1号)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经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并通过资格复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资格复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2015年7月18日(周六)当天上午8点开始至面试结束为止(中午不休息)。
面试地点:北海市第五中学(北海市海城区四川南路75号),可乘坐3、5、15路公交车到华美广场站下车,往南约200米。
三、面试资格复查报到及资格复查验证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查报到及资格复查验证时间和地点。
1、面试资格复查报到及资格复查验证时间:2015年7月13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验证地点:北海市银海区政府大院后楼银海区教育局人事股612室。电话:0779-3215032。
(二)面试资格复查报到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亲自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提供的材料齐全并均为原件),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1份(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附材料目录)。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教师资格证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可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材料(包括户籍证明或人事档案托管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合格证明、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应等级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等),但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
4.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
5.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证明材料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有关证件材料等。
考生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纸质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经资格验证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查视同自动放弃面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验证,经验证合格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经验证合格的考生须在7月18日上午7:30(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前到达面试候考室经验证后参加抽签,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其中小学语文岗位计划招聘21人,通过资格审查共64人,分设3个考场,每个考场拟分别安排21人、21人、22人,每个考场拟聘7人;小学数学岗位计划招聘12人,通过资格审查共32人,分设2个考场,每个考场拟安排16人,每个考场拟聘6人。因此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先抽考场,再抽面试序号),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面试签号由迟到考生抽取,凡在上午8:00后(不含8:00)到达面试候考室的,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及聘用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0779—3215032
附件:
1.2015年北海市银海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2.北海市银海区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网上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公布合格名单
3.2015年北海市银海区招聘特岗教师岗位面试说课内容及用书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 北海市银海区机构编制
和社会保障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
1.2015年北海市银海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