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拟公开招聘部分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科教研员等优秀教育人才(事业编)及中、小学教师(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优秀教育人才(事业编)6名;中、小学教师(人事代理)30名。详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事业编)岗位汇总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人事代理)岗位汇总表》(附件1、附件2) 。
二、聘用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
(五)招聘岗位应具备条件:
1、报考优秀教育人才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县级名师、水城名师、齐鲁名师培养对象、省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特级教师(县级名师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水城名师由聊城市政府授予,齐鲁名师培养对象由山东省教育厅发文认定,省级教学能手由山东省教育厅授予,特级教师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音乐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其它学科教师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县级名师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之后出生),水城名师、齐鲁名师培养对象、省级教学能手、特级教师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考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市级骨干教师、市级优秀教师、市级优秀班主任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招聘教师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教师资格。
(六)各学科招聘人数和其他要求见附件1、附件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
优秀教育人才岗位:7月31日16:00—8月10日16:00
中、小学教师岗位:7月31日16:00—8月7日16:00
2、查询时间
优秀教育人才岗位:8月1日9:00— 8月11日16:00
中、小学教师岗位:8月1日9:00—8月8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lcrc.gov.cn/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
优秀教育人才岗位:7月31日16:00—8月11日12:00
中、小学教师岗位:7月31日16:00—8月8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负责审查考生网上报名情况,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请应考人员补充。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 网上缴费
报考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的免缴费。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2015年8月1日9:00—8月9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5年8月13日9:00—8月15日8: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可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5年8月10日9:00-16:00到开发区政工部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