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夏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经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东县教育系统2015年夏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报考01~07岗位的,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如东籍生源或户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至1997年8月期间出生)。
3.报考08~12岗位的,为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工作超过5年的非事业编制教师,中专及以上学历,限如东县户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至1997年8月期间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报考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见《2015年夏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如东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地址:如东县掘港镇黄海西路88号)。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证件照4张(1张贴在报名表“照片”处,另外3张贴在报名表上方“贴照片”处,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②《2015年夏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③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03、05、06、07岗位的大专毕业生和08~12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④ 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 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东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5年8月15日在如东教育网(www.rdedu.net)、如东人才网(www.rdrc.gov.cn)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于2015年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如东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
(4)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如东人才网、如东教育网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如东县教育局通知重新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5年8月16日下午2∶30~5∶30。地点:如东县教育局人事科(县教育局410室)。
(5)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6)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其中01~03岗位不进行技能测试。考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如东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准时参加考试的人员作自动放弃处理。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占20%;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占80%。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于笔试后2天内在如东人才网、如东教育网公布。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技能测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同一岗位末尾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同分,一并参加技能测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技能测试内容为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于笔试后2天内在如东人才网、如东教育网公布。技能测试所需工具(钢琴、计算机和体育器材除外)由报考人员自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