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步镇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编外)通告
根据百步镇幼儿园发展需要,经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中心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计划招聘镇中心幼儿园教师4名,性质为编外岗位合同工教师。
三、招聘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幼教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海盐县户籍(以本通告发布之日为准);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5、仪表端庄、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请于7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到百步镇便民服务中心登记报名。
2、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时间为7月22日上午。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模拟上课30分、互动游戏3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4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模拟上课要求:模拟上课分备课、上课两个环节组成,备课在1小时内完成,备课各环节要求完整,上课每人10分钟,采用考生向评委上课的形式进行,内容选自建构教材。
互动游戏要求:自备一个游戏,与班级幼儿进行互动,时间10分钟。
专业技能测试要求:专业技能测试为弹唱和自选特长展示(各限5分钟)。
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互动游戏分数高者排位靠前。
3、体检和政审。参照职工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录用。经政审合格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劳动合同,交纳五险一金。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5、其他。体检、政审、公示不通过或有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员按通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特别提醒:凡《招聘通告》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未随身携带或缺少的,报名时一概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录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录用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4、招聘工作中如出现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六、咨询电话
百步镇党委组织办,86770867
百步镇政府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