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教人[2008]78号《海盐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之间事业人员流动实施办法》和盐教人[2014]111号《海盐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局研究,现将2015年县城(含郊区)学校面向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招聘教师的有关信息通知如下:
1、招聘对象要求:身体健康,工作二年以上。学历要求:小学职位大专及以上,中学职位本科及以上。
2、5月25日应聘教师持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报名表及毕业证件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教育局人事科(2)报名。
3、应聘教师所报考学科应与原任教学科相一致(高中生活指导教师除外),每位应聘教师按学科最多可报两所学校(县城学校与郊区学校不可兼报)。录用程序:根据职位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并兼顾志愿择优录取。
4、考核时间:郊区学校6月5日(周五),县城学校6月6日(周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考核方式: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重点为教学能力测试,主要采用上课形式,考查应聘人员教学基本功和处理教材、实施课堂教学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
6、县城义务教育学校的招聘考核工作由局人事科组织实施,郊区学校的招聘考核工作,在局人事科指导下,由招聘学校按招聘程序组织实施。
7、招聘学校和人数及职位:
(1)县城学校:
招聘学校 |
招 聘 人 数 |
向阳小学 |
2人(语文、音乐各1人) |
实小集团 |
2人(语文、数学各1人) |
天宁小学 |
2人(语文、数学各1人) |
三毛小学 |
1人(美术1人) |
实验中学 |
2人(语文、科学各1人) |
海盐第二高级中学 |
1人(女生生活指导教师1人。要求适应晚上值班管理的女教师,招聘范围是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核) |
(2)郊区学校:
招聘学校 |
招 聘 人 数 |
行知小学 |
1人(英语1人) |
城西小学 |
2人(语文2人) |
2015年5月12日
附: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