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善 县 教 育 局
2015年嘉善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
各局属学校(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成人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加快我县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结构,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8名。具体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事业心强,有较强的幼儿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嘉善县户籍或嘉善生源(2013-201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幼儿师范本科毕业生可以放宽至浙江省户籍或浙江生源);
5.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计划
招聘分三组按岗位进行(“岗位1”指2013~201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幼儿师范未被录用的毕业生,“岗位2”指除“岗位1”外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组别 |
学 校 |
岗位1 |
岗位2 |
合计 |
一 |
姚庄镇中心幼儿园 |
2 |
1 |
3 |
大云镇中心幼儿园 |
1 |
1 | ||
姚庄镇俞汇幼儿园 |
1 |
1 | ||
魏塘街道第三幼儿园 |
1 |
1 | ||
二 |
姚庄镇丁栅幼儿园 |
1 |
1 | |
西塘中心幼儿园(大舜) |
1 |
1 | ||
西塘镇中心幼儿园 |
1 |
1 | ||
罗星街道实验幼儿园 |
1 |
1 | ||
罗星街道玉兰幼儿园 |
1 |
1 |
2 | |
三 |
魏塘街道杜鹃幼儿园 |
1 |
1 |
2 |
开发区惠民幼儿园 |
1 |
1 |
2 | |
罗星街道江南幼儿园 |
1 |
1 |
2 | |
合 计 |
9 |
9 |
18 |
三、招聘的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嘉善县教育局五楼(嘉善县魏塘街道谈公南路150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信息,直接向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并填写《嘉善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提交相关材料:
(1)本人简历(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5届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本人入学时户口迁移记录);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幼师毕业生可凭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
(6)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3张。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报名,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到县教育局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4.报名确认。此次招聘,按招聘学校及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县教育局人事科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凡经复审条件不符合的应聘对象,教育局人事科将电话告知),并发放《嘉善县2015年度教师招聘报名确认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倍的岗位,根据情况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取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60分以下自然淘汰。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以测试幼儿教育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参考科目: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育部,1999年10月)、②《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2012年9月)等】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面试人数的1:3确定,最低不得低于1:2。面试包括试讲(模拟上课)和术科测试:试讲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满分为40分;术科主要测试教师的弹唱、舞蹈、绘画、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为60分。
(3)成绩确认: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术科成绩。
(4)考试时间地点:2015年5月9-10日,地点另定。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6.体检、考核。在按岗位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术科、试讲为序,成绩高者优先)。当某一岗位招聘数不足时相应核减或者取消招聘计划。由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7.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四、办理拟聘用手续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同级政府人力社保部门核准聘用的人员,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凭档案及录用材料原件到嘉善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在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
五、招聘的其他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 )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教育局将不予聘用。
3.公示结束后,如遇人员变动,不再依次递补。
4.本实施意见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5.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84125280 。
附件:嘉善县201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