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东方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了加强我市高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高中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后,择优聘用;
(三)坚持全员聘用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实行岗位聘用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为60个,具体招聘学校及招聘名额详见《2015年东方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市高中学校担任自聘教师的人员达5年(含)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4、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及工作单位同意;
6、报考者需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以上,所学的专业与学科岗位对口,需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7、报考通用技术、心理学、美术、体育、音乐等学科,需要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不限制师范类专业,但需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与学科岗位一致;
8、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目前为我市在编在职的教师及农村特岗教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市政府网站、东方市电视台、海南省教育厅网站等有关媒介发布。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22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5:30—17:3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场报名地点:东方市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大厦三楼)。
网络报名的考生,可将个人报名材料统一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yangzhanqiao@163.com,且在发送成功后,需致电0898—25501156进行确认。
4、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提交的材料如下: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材料、《2015年东方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亦可网上打印),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蓝底照片5张。(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需出具身份证、户口本、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级专业等证明文件,并确保在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及专业资格证。
报名后,各考生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且各个考生应实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dongfang.hainan.gov.cn/dfgov/index.html)。
(5)其他要求: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