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市市直中学参加201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和《江西省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调剂入闱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按照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之和),已由省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含调剂入闱人员)。为做好此部分人员的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
(一)资格复审时间
1.首批(含调剂)入闱面试考生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 递补入闱面试考生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7月16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学校 |
资格复审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赣州中学 |
赣州中学办公楼一楼值班室(章江新区赣康路20号) |
汪建生 |
13576688894 |
赣州一中 |
赣州一中兼善楼四楼会议室(厚德路45号) |
杜红芳 |
13507079792 |
赣州三中 |
赣州三中(本部)科研楼 7楼党政办(青年路30号) |
张晓林 |
13870778239 |
赣州四中 |
赣州四中行知楼二楼 党政办公室(健康路53号) |
司马雄伟 |
13767744661 |
(三)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提供的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本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也可委托他人前来),并按顺序进行整理(原件)和装订(复印件统一用A4纸格式)。
1.应届毕业生:
(1)本人亲笔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请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
(4)学历证,所报岗位需要学位证的请同时提供学位证;
(5)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报到证;
(6)教师资格证(2015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格式见附件1);
(7)招聘职位表中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证书(请认真对照招聘公告中的职位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张;
(9)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在资格复审时当场签名。
2.在职人员:
(1)本人亲笔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请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
(4)学历证,所报岗位需要学位证的请同时提供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
(6)任教学科及年限证明(校医岗位为工作岗位及年限证明);
(7)职称证和聘书;
(8)岗位条件要求“在编在岗教师”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
(9)招聘公告中职位表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请认真对照招聘公告中的职位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张;
(11)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在资格复审时当场签名。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各招聘岗位的具体岗位条件。对已参加考试且入闱面试者,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则取消面试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对资格复审中因资格不符或考生放弃被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本岗位及调剂到本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递补人员因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将不再继续递补。
二、面试工作
(一)面试时间
2015年7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正式开始。
(二)面试地点
赣州四中(健康路53号)。
(三)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方式进行。每位考生说课和答辩时间共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主要对处理教学重点难点、教法运用、学法指导、教育技术手段应用、板书以及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表举止及专业素养等进行评定。
2.校医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答辩时间为15分钟,主要对临床医学理论知识及应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表举止及专业素养等进行评定。
3.应聘高中教师职位者说课内容统一使用高一年级教材,具体为: 语文、化学、生物: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人民出版社;心理健康教育:江西高校出版社。应聘初中语文、英语教师职位者说课内容统一使用初二年级(八年级)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应聘初中化学教师职位者说课内容统一使用初三年级(九年级)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
(四)面试有关要求
1.务请各位面试考生凭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到赣州四中相应休息室集中,8:15以前未入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2.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中,根据考生最后总成绩折合百分制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总成绩折合百分制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入选)。
3.面试等有关事宜,请考生近期关注赣州教育网。
附件:
1. 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格式)点击打开链接;
2.诚信报考承诺书(格式)点击打开链接
赣州市教育局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