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2015年公开自主招聘县城高中学校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自主招聘10名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教学,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三)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部属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本科毕业生;
2、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江西师大师范类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
3、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学校期间受过校纪处分者;
2.正在立案审查或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4、本县在编人员。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县城高中教师10名。其中宁都中学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1名,共7名;宁师中学语文1名,数学1名,物理1名,共3名。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3月3月31 日前到宁都县教育局人事股(宁都县梅江镇环西南路37号)报名。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需于报名现场采集照片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31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补报。不收报名费。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要提供以下原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在籍证明)。优秀毕业生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已婚报名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3.报名现场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报名时只确定报考学科,不确定学校意向。
(二)面试(100分)
1.面试时间:4月10 日。
2.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方式:采用上课方式,每位考生上课时间30分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录用办法
1.4月11 日公布面试成绩,同时公布成绩排名顺序和预录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2.预录办法。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数与预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学科预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在预录过程中,如拟录用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以下次序确定排名:①第一学历高,②毕业时间长。
3. 体检。公示期间将组织预录人员进行体检。
4. 签订录用协议。公示后如无异议、体检合格者,于4月 20日前到宁都县教育局人事股签订录用到宁都县城普通高中学校任教的协议。逾期未签约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5、岗位确定。8月10日前,已签录用协议的人员分学科、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宁都中学、宁师中学岗位。允许面试成绩较高者自主选择宁师中学岗位。
6、缺额补录办法。若某学科遇有被预录人员放弃录用,则按该学科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补录。
若遇有某学科无人报名或报名者面试不合格或面试合格者放弃录用等,出现学科招聘计划未完成情况,则该学科未完成的计划均衡调剂给宁都中学和宁师中学其它学科使用,追加计划的学科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一律不予补录。
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列入编制管理。
四、其它
本方案解释权归宁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宁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