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中学2015年公开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15-06-08
为加强崇义中学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义中学教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洪梅
副组长:谢筠
成员:赖奇林成松范美蓉陈世忠邱赣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赖奇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世忠、邱赣生同志兼任。具体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计划
语文5名,数学7名,化学3名,地理2,生物2,计算机1名,共计20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岗位条件
(1)崇义中学计算机教师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计算机类专业毕业;
③具备计算机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④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崇义中学其它教师
①全日制师范类二本及以上毕业生;
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招聘岗位相一致;
③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2015年已通过相应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④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
1.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电话、信函及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6月15日
3.报名地点:崇义县教育局人秘股
4.报名材料:
(1)身份证、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学历、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3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2)《崇义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5.考试考务费150元。
六、资格审查
1.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2.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职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调整。但报考人数必须多于招聘职数。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8日。
七、笔试、面试和加分
(一)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1.公共科目:教育综合知识(20分)
专业科目: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80分)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合卷。
2.崇义中学计算机教师岗位只考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2015年6月29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总分100分)
1.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加分的两项得分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入闱面试最后一名得分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如因考生缺考、作弊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员未达到比例,不能形成竞争关系(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和考核环节。崇义中学教师岗位比例达不到1:2的,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和考核环节
2.面试形式。计算机教师岗位:5分钟内回答1—2个关于计算机网络维护方面的问题;其它岗位:5分钟内回答1—2个关于教育教学的问题。
3.面试时间:2015年6月30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生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面试成绩×40%。计算出的成绩不是整数的,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和政审考核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不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对象,若某岗位确定的参加体检和考核对象中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确定该岗位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为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
2.考核由教育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
3.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的人事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三学年以上。
十、其他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笔试、面试全程录像监控。
(三)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咨询电话:0797—3812339、3812036
监督投诉电话:0797—3823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