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2015年度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100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具体学科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其中,高中和职业中学教师招聘工作由全南中学和县职业中学另行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实施。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到农村中小学服务5年以上。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已从教2年以上者可放宽至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
(1)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资格条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3)专业条件:不限。
2.小学教师岗位。
(1)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资格条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认定)。(3)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或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
3.初中教师岗位。
(1)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资格条件: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认定)。(3)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或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
三、招聘形式
分社会招聘和校园招聘两种形式。先行开展社会招聘,若社会招聘名额已满,不再举行校园招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县编委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教师招聘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由肖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发布招聘通告。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通告。通告包含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招聘办法及程序等。
(三)开展社会招聘。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4月10日
2.报名地点:全南县教育局人秘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97—2631201)。
4.考试时间:①4月15日笔试;②4月16日面试。
5.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含省内外高校专业对口的应届毕业生)
6.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①相应层次学科专业知识,占70%。内容为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的《2015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用教材—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中小学通用>》和红旗出版社出版的《2015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专用教材—幼儿教育综合知识》。②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占30%。以《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里学考试大纲》为准。
每学科必须有2人(含2人)以上报名方可开考,如报名达到1:2要求,但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2人)比例时,考生可以参加笔试,但笔试成绩要达到75分以上方可取得面试(说课)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研究生学历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说课内容为相应岗位和相应学科教材内容。面试顺序采取临时抽签确定。
7.考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累计为考试成绩。
8.总成绩计算。由考试成绩和优惠加分两项组成,优惠加分在说课后计入总成绩。
9.研究生学历说课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直接取得录用资格,经体检公示合格优先录用。
10.优惠加分。凡在全南县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校代课或顶岗支教1学期以上,每学期加1分,以此类推,封顶5分,凭任教学校证明。
(四)开展校园招聘。对社会招聘未满剩余的教师岗位,采取校园招聘。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5月15日
2.报名地点:全南县教育局人秘股(电话:0797—2631201)、赣南师范学院黄金校区大学生人文科技中心307室。
3.招聘对象:省内外高校专业对口的应届毕业生。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5.面试(说课)要求。每学科报名人数要达到1:2要求方可进行面试。如未达到,考生也可以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要达到70分以上方可取得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资格。面试(说课)内容为相应岗位相应学科教材。面试顺序采取临时抽签确定。
(五)体检。对社会招聘和校园招聘入闱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不合格者,则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对象。
(六)公示。在全南县教育局公告栏公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为:
1.笔试后,笔试合格线和面试入闱人员名单。面试后,总成绩合格线和总成绩入闱人员名单。
2.招聘人员名单。
3.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的拟录用对象,公示期为7天。
(七)确定拟录用对象。鉴于招聘工作提前进行,原则上8月15日前,应届毕业生须于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全南县教育局进行验证,逾期则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额递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报名要求
(一)社会招聘和校园招聘报名时均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报名,学历证明必须包含系别、专业、是否为师范类和能否如期毕业等信息);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认定);
3.户口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5.应聘者填写《2015年全南县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每人限报考一个学科岗位。
(三)报考资格审查。成立报名资格审查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六、其他
(一)属全南县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必须于3月28日前持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前来办理拟录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二)新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直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三)若同一学科岗位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是否全南籍、本科学历和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四)若某个学科出现空额,则将该学科空额指标调剂到其他学科。全南中学、职业中学、幼儿园名额如未录满,剩余名额可调剂到其他中小学录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报考和录用。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5.在试用期内,有违教师职业道德或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6.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全南县2015年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2.全南县2015年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1
全南县2015年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
招聘计划
岗位 |
招聘学科 |
合计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地 理 |
计算机 |
幼教 |
| |
幼儿教师 (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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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00人 |
小学 (52人) |
20 |
2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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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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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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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18人) |
3 |
3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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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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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8人) |
1 |
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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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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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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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中 (2人) |
汽车维修1人、模具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