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赣州市南康区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情况及办学需要,经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特教专业毕业生到我区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为6人。
三、招聘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2015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专业对口,特殊教育中的音乐、美术、计算机、儿童康复等方向专业毕业生优先。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拟在赣州市南康区特殊教育学校、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等地设立招聘点,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经政审合格后,择优直接签约,并办理聘用手续。所有签约人员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南康教育网、南康区特殊教育学校网、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南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等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可到赣州市南康区特殊教育学校或到面试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和荣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应聘人员填写的《赣州市南康区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
(4)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报名与招聘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能力。
2、面试地点和时间
赣州市南康区特殊教育学校:2014年12月16日。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12月22日。
(四)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和专业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须向违约方交违约金5000元。
(五)体检
拟聘人员应参加赣州市南康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初定在拟聘人员正式到招聘单位上班前。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已经签订的就业协议自动失效,应聘单位不负违约责任。
(六)公示
拟聘人员将在南康教育网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查实,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已签订的就业协议自动失效,应聘单位不负违约责任。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1、赣州市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钟建华,联系电话:13803582748。
2、赣州市南康区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地址:南康区城区,联系人:罗海燕,联系电话:13879797075。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南康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赣州市南康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