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实我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加快发展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经区管委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25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4、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大专及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国家统招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应历届学前教育(幼教、师)专业毕业生。
5、年龄必须在30周岁(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内。
6、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由原单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应聘:
1、在学校期间受过校纪处分者;
2、正在立案审查或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理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4、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含“三支一扶”支教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资格审查可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考试成绩、入闱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赣州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gzkfq.gov.cn)发布。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调减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1、报名时间:7月27日-7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赣州开发区黄金中学。
联系电话:0797-8320920
3、报名时收取报名及笔试费100元。
4、报名携带材料
(1)应历届毕业生:《赣州开发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2)在职教师:《赣州开发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范围包括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卫生学及各学科教学教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学案例及常识等教育教学综合基础知识,着重考查综合分析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
2、面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1:2入闱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列入),同时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采取试讲和才艺展示。
试讲(50分):内容在试讲前45分钟抽签决定,试讲时间每人10分钟;才艺展示(50分):考场提供钢琴、MP3播放音响;自选乐器考生自备。
1、弹唱(20分):现场抽取区现行中小学音乐课本中的一首歌曲进行即兴(配)弹唱。准备时间3分钟,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
2、听曲编舞(15分):根据指定乐曲,编排舞蹈,准备时间3分钟,测试时间不超过2分钟。
3、讲故事(15分):根据指定内容讲故事,测试时间不超过2分钟。
面试人数较多,需2个或2个以上面试评委小组共同完成的,实行面试成绩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面试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
以上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为考生总成绩。
(三)合格线与体检
为确保招聘质量,对职位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为120分。在总成绩达到120分以上(含)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列入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达到合格线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数。对进入体检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如体检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属实并影响录用的,取消试用或聘用资格,并按入闱者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或正式聘用手续。在本区服务期限至少5周年(含试用期一年)方可外调。
1、应历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如在公示期满后15天内无法持派遣证报到,则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成绩从高到低,在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试用期1年,执行见习期待遇。试用期满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予以转正定级,纳入编制管理。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一年,延长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转正定级,纳入编制管理。延长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予聘用。
2、在职教师:签发干部商调函,办理调动手续正式聘用后,纳入编制管理。如在公示期满后15天内无法调入档案或开具行政介绍信,则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从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归赣州开发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赣州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rar
2、赣州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教师资格证证明.rar
赣州开发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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