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特殊教育学校特招教师公告
一、信宜市基本情况简介
信宜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茂名市北部。北及东北与罗定市接壤,东南与阳春市相邻,南连高州市,西及西北与广西自治区北流市、岑溪市、容县毗邻。总面积3080.5平方公里,总人口139万。信宜市是广东省著名侨乡之一,有旅居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53万人,归侨、侨眷39万人。信宜具有1490多年历史,1995年9月撤县设市,境内道路交通网络发达。信宜人杰地灵,物产资源丰富,有“南国玉都”、“竹编之乡”、“水电之乡”、“山地鸡王国”之美称。先后获得全国农林牧渔业总产量百强县(市)、全国水果百强县(市)、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市)、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全国环境综合治理先进市、中国三华李产业龙头县(市)、全国科普示范县(市)等荣誉和称号。
信宜市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寄宿学校,隶属信宜市教育局管理。学校主要招收聋哑、智障、脑瘫、自闭症、肢体残疾等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二、特招教师专业和人数
经市编委批准,信宜市特殊教育学校特招特殊教育相关专业毕业的教师3名。
三、特招教师对象及条件
1、南京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等有特殊教育专业的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优秀毕业生。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公告当天为限),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热爱和了解特殊教育事业,对残疾人富有爱心、耐心、恒心,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全程参与学生教育教学和生活管理。
3、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并要求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方可以上岗,否则,不予聘用)。
4、所学专业对口。
四、招聘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3日-4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历届生将报名表、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应届生将报名表、身份证、就读院校开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的原件扫描图片、近期数码生活照2张打包发到信宜市特殊教育学校邮箱(xytx06688877553@163.com)。邮件发出后,报名者须打电话确认邮件发送成功(邮件接收确认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668-8877553)。
3、面试时间:2015年4月20日上午9:00。
4、面试地点:信宜市特殊教育学校(信宜市新村路4号,即信宜市教育局旧址)。
5、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668-8877553。
五、招聘办法
(一)面试对象确认
招聘工作人员根据网上报名和专业招聘名额的情况进行初筛,如符合报名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按学历、成绩(或绩点)等条件进行初步筛选,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由学校电话通知毕业生参加面试。
(二)招聘形式
现场招聘采取说课和提问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1、说课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核试教者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内容。
2、回答招聘评委的提问。
(三)应聘时提交材料
1、《信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或个人的《毕业生推荐表》(需有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普通话测试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1张,原件经审核后归还考生。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面试成绩优秀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聘用事项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专业(科)特招名额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如出现考核人选最后名次同分的,则抽签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毕业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信宜市教育局网站和信宜市教育局人事工作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本人入职所需的人事档案及有关资料,否则,不予聘用。
七、待遇
1、被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计发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参加新教师培训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教师,享受同类正式教师工资待遇。
2、被聘用人员如申请调动,必须在安排任教的学校服务满五年以上。
八、组织管理
由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宜市教育局和信宜市特殊教育学校成立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联系电话:信宜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8815211;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0668-8814674;信宜市特殊教育学校:0668-8877553。
附件: 信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信宜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