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工作操作细则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户籍所在地(或应届毕业生的就读学校所在地)为雨花区。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四)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
(五)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接受规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教师培训基地接受了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经考察(考试)确认为培训合格;
2、参加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者《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考试合格证》和《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两个单科合格证取得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有效期为自后取得的单科合格证发证之日起3年)。
3、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合格。
(六)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凡涉及到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外省就读大学期间的除外),均应立即与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取得联系,由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对证书进行核实,并出具《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真伪审核表》。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联系电话:0731-84712966
(七)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申请当年到长沙市中心医院参加体格检查并且体检合格。
三、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报系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申请的学科要与学历证书上的专业相一致,参考细则如下:
任教学科 |
学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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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 |
哲 学 |
1、土地资源和土地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对应地理; 2、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对应信息技术 3、文化产业管理对应历史; 4、国际贸易、 对外汉语应对英语; 5、会计专业对应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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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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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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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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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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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教育 |
教育学、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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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文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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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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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历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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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物理、化学、生物 |
理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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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数学、信息技术 |
工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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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 |
农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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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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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体育、美术 |
艺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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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
小语种 |
非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自考、电大、函授)须通过小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须通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申报其他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证件照数码相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
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4月15日- 4月30日。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雨花区政务中心4号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起止日期为:4月29日-5月6日(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的材料(各项复印件均用A4纸):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开具毕业证明和盖有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各学期成绩单)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外省就读大学期间的除外),还须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出具《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真伪审核表》)
5、盖有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证明复印件(师范类)
6、盖有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师范类)
7、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
8、教师技能培训结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类)
9、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非师范类)
10、由本人网上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后由本人亲笔签名
11、申请当年经长沙市中心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只要第一页和有检查结论的那一页,即封面和封三)。
1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站下载打印),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其中应届毕业生由其所在学校(院)填写并加盖公章
13、与上传网报系统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版的一寸纸质照片1张。
(三)专家审查
已经受理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都必须凭我局开具的《测试通知书》到长沙教育学院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2015年5月15--17日全天(具体测试分组安排请于考前点击www.csjyxy.cn网查询)
2、测试教材(学员自带试讲教材,现行教材即可,出版社不限)。
层次 |
高中 |
初中 |
小学 |
中专及职高 |
指定教材 |
高一上册 |
初二下册 |
小学第四册 |
本专业相应教材 |
(四)领证
凭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于6月9日至13日到雨花区政务中心4号窗口领取(代领证者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
四、有关事项
(一)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参加初中级以下教师教育专业培训、面试和试讲,委托长沙教育学院进行。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参加中学教育学和中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参加小学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2015年,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为:3月14日上午9:00-11:00 教育学(闭卷);3月14日下午2:00- 4:00 教育心理学(闭卷)。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简称“面试、试讲”) 时间:5月15日-17日,地点:长沙教育学院。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工作要求,根据我省实际,《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者《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考试合格证》和《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的最后使用的截止时间统一为2015年12月31日,之后不再使用。凡持《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者《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考试合格证》和《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于2015年春季、秋季批次申请教师资格的,仍需按原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关于我省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有关事项,详见湘教资办字〔2015〕2号文件《关于湖南省进行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我局严格按照省市文件执行。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