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株洲市教育局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安排,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成绩合格后,须参加教师教育专业能力培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1、普通话培训报名,2013年3月18日至25日,
2、教育专业能力培训与测试报名,2013年3月28日至4月2日
3、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株洲市教师培训中心(荷塘区育才路18号,市五中旁)
三、联系事宜:
1、普通话培训联系人,言老师,22677572,
2、教育专业能力培训与测试报名联系人,江老师,22658209
四、说明事项:
1、教师教育专业能力培训只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成绩均合格方可报名。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成绩均合格后必须参加教师教育专业能力培训。
3、大学在籍非应届毕业生请于毕业当年参加教师教育专业能力培训与测试。
4、在市教师培训中心报名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只是高中阶段的,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的在户口所在地县区教育局报名,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县区教育局。
5、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携带就学证明,以及培训与测试费。
株洲市教育局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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