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宜章县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郴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郴教通[2014]18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春季批次,4月15日- 4月30日;秋季批次,10月15日-10月31日。
申请人(户籍在宜章县范围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郴州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选择宜章县教育局。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并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批次,4月28日-5月12日(节假日除外);秋季批次,11月3日-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
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人员在郴州市教育局三楼307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电话:2850379);
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确认地点在宜章县政务中心四楼教育局窗口(联系人:陈老师,电话:3710913)。
3.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⑴.网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2份)。
⑵.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申请高中或中专阶段教师资格的指定体检医院为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和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体检医院为宜章县人民医院)。
⑷.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⑸.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复印单位盖章)。
⑹.已取得初中教师资证申请认定高中(中专)阶段的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初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⑺.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和郴州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结业证》和《教师教育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省外市州近三年的相关培训证等同有效)。
⑻.一寸照片2张(须与网报系统上传照片同版)。
⑼.《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除第⑴、⑻、⑼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外,请将其它材料依序装订成册。
三、面试和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阶段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请于现场确认结束后(约一星期之后)登录“郴州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中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2.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相关安排。春季批次定于2014年5月16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宜章县教师进修学校。联系人:彭建华,电话:3758365。
四、发证
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证发证时间为6月下旬,相关人员带身份证原件到县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在这之前有需要使用本次办理的教师资格证,可心到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相关证明。高中阶段资格证发件安排请咨询市教育局。
宜章县教育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