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3〕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常教通〔2013〕1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网报相片:四张同底1寸的照片(2张贴申请表、1张贴体检表,1张贴资格证);电子照片1张(jpg格式、114x156像素、19KB容量,用于网上申报时上传,建议在照相馆保存好电子照片)。
2、网报网址。申请各类教师资格证必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申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申报时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帐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中的选“常德市教育局”认定机构,申请初中及以下的选“常德市汉寿县教育局”认定机构。
3、网报时间。2013年秋季网上申报时间全省统一为:10月15日8:00-30日17:00,申报完成后要打印两份申请表和一份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表要求用A3规格的纸张两面打印,如果打印条件不允许,打印出来后再复印处理成A3规格的纸张;思想品德鉴定表要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如实给予意见鉴定,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
二、体检和现场确认
1、体检时间:10月15日——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2、体检地点:汉寿县妇幼保健医院(县城龙阳大道县财政局隔壁)。体检表已放在该医院一楼缴费处,体检人带身份证、照片,自缴费凭证进行体检,体检表由体检者本人带交到现场进行申请确认。
3、现场确认:时间:10月15日-11月1日。地点:汉寿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办公室。
三、材料要求
1、师范类申报者带身份证、全日制师范毕业证、思想品德鉴定表、普通话二乙或以上等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里面的心理学和教育学成绩复印件、实习鉴定表的复印件、体检表。应届师范教育毕业生由就读的高等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提供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2、非师范类申报者带身份证、毕业证(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是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思想品德鉴定表、普通话二乙或以上等级证、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体检表以及报名费150元。
3、材料装订顺序。一份申请表,不装订,放在材料最上面;其余材料在左上角订一颗钉成一份,顺序如下:
①另一份申请表;
②思想品德鉴定表;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毕业证复印件;
⑤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
⑥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复印件;
⑦专业技能合格证复印件;
⑧体检表。
四、教育教学与能力测试(面试、说课)
1、说课题目的领取:申请者在11月15日采取打电话询问(联系号码:2862300)或直接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的方式了解本人面试说课内容。
2、面试、说课时间:11月16日上午7:50。
3、面试、说课地点:汉寿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4、面试、说课要求:一是说课稿须上交一式四份;二是说课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三是要求板书说课题内容和要点。
5、结果公示。面试、说课成绩当场公布,并于11月18日—11月24日在汉寿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拟认定颁发教师资格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受理举报电话号码:2863111。
五、颁发证书
1、颁证时间:11月27—29日
2、颁证地点:汉寿县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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